发布时间:2024-11-14 12:37:05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社 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3月2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付忠伟受贿一案。
公开资料显示,付忠伟生于1963年10月,辽宁人。2022年11月,官方通报付忠伟在任上被查;2023年6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付忠伟先后利用担任辽宁省审计厅副厅长、厅长、辽宁省财政厅厅长、盘锦市委书记、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70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付忠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付忠伟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在付忠伟被“双开”的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他被指“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纵容亲属利用其本人职权谋取私利”“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等。曾经长期在审计系统工作的付忠伟还被指“干预审计工作”。(完) 【编辑:张子怡】